某男性患者,65岁,患胃癌4年,晚期已失去了手术治疗价值,生命垂危。家属再三恳求医生,希望能满足病人心理上的渴求,收他住院。医生出于“人道”将他破格地收入院。究竟该不该收治这个病人,从病人的权利分析,应该收治的理由()

A.解除疾病痛苦是病人的基本需要
B.病人有权享有必要的、合理的、基本的诊治权利
C.人类的生存权是平等的,因而医疗保健的享有权也是平等的
D.对待各种疾病的患者,应一视同仁
E.以上都是
答案:答案:E解析:此例中,答案A、B、C、D均可以为收治的理由。故选择答案E.以上都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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