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乡、民族乡、镇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,根据医疗诊治情况和需要()

A.可以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
B.不得单独从事诊疗活动
C.不得单独进行门诊
D.不得给予处方权
答案:答案:A解析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第十三条规定: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,在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。在乡、民族乡、镇的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,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,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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