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青岛市建筑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》,建筑市场主体“黑名单”管理期限,为自被列入之日起( )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修复,需在管理期限内未再次发生符合第十五条所列情形,由原列入的部门将其从“黑名单”移出。

A.3个月
B.6个月
C.9个月
D.12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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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 建筑知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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