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有下列情形()的,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;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,责令退回;属于参保人员的,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。

A、伪造、变造、隐匿、涂改、销毁医学文书、医学证明、会计凭证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
B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
C、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
D、未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、会计凭证、处方、病历、治疗检查记录、费用明细、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等
答案:C

所属分类: 其他知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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