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(),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,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;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,责令退回,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;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,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;违反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的,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。
A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
B、未建立健全业务、财务、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
C、未履行服务协议管理、费用监控、基金拨付、待遇审核及支付等职责
D、未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、支出、结余等情况
答案: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