麓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对外公布的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,实际对外公布的日期为4月3日。公司1月1日至4月3日发生了下列事项:(1)3月1日发现上年10月接受捐赠获得的一项固定资产尚未入账;(2)3月11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购买湘水公司51%的股权并于4月2日执行完毕;(3)2020年末,麓山公司确认了环境污染支出1000000元,2021年3月10日麓山公司接到政府部门通知,要求支付环境罚款1200000元;(4)1月5日与丁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,2月1日双方执行完毕。麓山公司在1月1日至4月3日发生的事项中,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有()。
A.事项(1)
B.事项(2)
C.事项(3)
D.事项(4)
答案:A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