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国县《土地法》对井冈山《土地法》所做的一个原则性的改正是(  )。

A.把“土地所有权归政府”改为“归农民所有”
B.废除禁止买卖土地的规定
C.把“没收一切土地”改为“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”
D.提出了“抽多补少、抽肥补瘦”的分配土地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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